本使用规章(以下称为“本规章”)规定了在使用株式会社讲谈社(以下称为“本公司”)通过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以下称为“本服务”)时应遵守的事项。使用本服务前,敬请阅读本规章的全文,需同意本规章的内容。
第1条(适用范围)
- 1.本规章适用于本公司与用户之间的与本服务有关的所有事项。
- 2.除了本规章之外,本公司还可能会制定与本服务相关的使用规则等各种规定(以下称为“单独规定”)。无论这些单独规定使用怎样的名称,都将其视为本规章的组成部分。
- 3.如果本规章与前项所述的单独规定的规定内容不同,只要单独规定中没有特别的规定,则优先适用本规章的规定。
第2条(禁止事项)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 ①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 ②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行为
- ③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
- ④损毁名誉、侮辱行为及妨碍他人业务的行为
- ⑤侵害隐私的行为
- ⑥破坏或妨碍本公司的服务器或网络功能的行为
- ⑦有可能妨碍本公司服务的运营的行为
- ⑧收集或存储与其他用户有关的个人信息等的行为
- ⑨假冒其他用户的行为
- ⑩直接或间接向反社会势力提供利益的行为
- ⑪侵害本公司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名誉及其他权利或利益的行为
- ⑫投稿或发送过度暴力的表现;与性有关的毫不隐晦的表现;针对人种、国籍、信仰、性别、社会地位、家庭出身等的歧视性表现;引诱或助长自杀、自伤行为、滥用毒品的表现;其他包括反社会性内容在内,使他人不快的表现的行为
- ⑬以营业、宣传、广告、招揽、其他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本公司许可的行为除外);以性行为或猥亵行为为目的的行为;以结识或交往未曾谋面的异性为目的的行为;以骚扰或诽谤诋毁其他用户为目的的行为;其他基于与本服务计划的使用目的所不同的目的而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⑭劝诱参与宗教活动或宗教团体的行为
- ⑮开设或劝诱、运营传销的行为
- ⑯其他本公司判断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3条(停止提供本服务等)
- 1.如果本公司判断存在以下任意一项事由,无须事先通知用户,即可停止或中断提供全部或部分本服务。
- ①实施与本服务有关的电脑系统的维护点检或更新的情形
- ②由于遭受地震、雷击、火灾、停电或天灾等不可抗力,使得提供本服务变得困难的情形
- ③由于电脑或通信线路等事故而停止提供本服务的情形
- ④其他被判断为难以提供本服务的情形
- 2.如果由于停止或中断提供本服务而导致用户或第三方遭受任何不利或损害,无论什么原因,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使用限制)
- 1.如果用户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本公司可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限制用户使用全部或者部分本服务。
- ①用户违反了本规章的任意一项条款的情形
- ②其他本公司判断用户不适合使用本服务的情形
- 2.对于因根据本条规定,本公司所从事的行为对用户产生的损害,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5条(否认保证及免责事项)
- 1.本公司既没有明示也没有默示保证本服务没有事实上或法律上的瑕疵(包括安全性、信赖性、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目的符合性、与安全等有关的缺陷、错误或BUG、侵害权利等)。
- 2.本公司对于因本服务对用户产生的所有损害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本公司与用户之间的与本服务有关的协议(包括本规章)属于消费者协议法规定的消费者协议,则不适用本项免责规定。
- 3.即使有前项但书的规定,对于起因本公司的过失(重大过失除外)的债务不履行或违法行为而导致的用户产生的损害之中,由于特殊原因产生的损害(包括本公司或用户已预测或能够预测将发生损害的情形),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 4.即使由于某种原因,本公司承担责任,本公司不承担超过1万日元上限的赔偿责任,此外,本公司不对与附带的损害、间接损害、特殊损害、将来的损害及过失利益有关的损害承担责任。
- 5.对于用户与其他用户或第三方之间产生的与本服务有关的交易、联络或纠纷等,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6条(服务内容的变更等)
本公司无须通知用户,即可变更、追加、删除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或中止提供本服务,并且对用户因此而产生的损害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7条(使用规章、本服务的变更)
- 1.如果本公司判断为有必要,可在未获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变更本规章。
- 2.变更后的本规章从本公司另行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如果本公司没有做出该指定,则从在本网站上刊载变更事项之时起生效。
- 3.如果用户在本规章变更后使用了本服务,则视为已同意变更后的本规章等的内容。
第8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会根据本公司的“隐私保护政策”妥善处理由于用户使用本服务而获取的个人信息。
第9条(禁止转让权利义务)
在未事先获得本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用户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基于本规章的地位或基于本规章的权利或义务,也不得将其用于担保。
第10条(可分割性)
无论任何原因,即使本规章的任意一项规定(包括各条、项、款。)被判断为无效、违法或不能执行,本规章的其他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也不会因该判断而受到任何影响。
第11条(准据法、管辖法院)
- 1.本规章的解释、适用以日本法律为准据法。
- 2.如果与本公司之间产生与本服务有关的纠纷,以东京地方法院为一审的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2019年12月16日制作